判决不是终点,案结事了才是 ——零陵区法院珠山法庭判后答疑促一起装修受伤赔偿纠纷案结事了
2026-10-10 15:30:4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 | 点击量:541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段永玲)“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给我做工作,拿回赔偿款,我都不知道以后的路怎么走了。”当赔偿款全部履行到位,小何离开珠山法庭时,一个劲地向承办法官道谢。这起赔偿金额巨大、双方矛盾尖锐的装修受伤赔偿纠纷,在珠山法庭承办法官判后答疑、多方联动下,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成为珠山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判后答疑化解矛盾的生动缩影。

意外摔伤,巨额索赔诉至公堂

2023年7月,房主秦大爷准备对家中房屋进行装修,并将该想法告知了之前帮他建房的一帮老哥们。2023年10月,秦大爷邀请杨大爷、李大爷和老何到家中做客。酒过三巡,秦大爷重提老房装修之事。随后,秦大爷、杨大爷、老何三人就案涉房屋装修事宜进行商量,约定由杨大爷、老何对老房的二、三楼及外墙进行装修,其中外墙需要搭架子,并对价格进行了商议。

2023年11月份的一天,秦大爷、李大爷等人在秦大爷家门口打牌,老何在准备到阳台粉刷墙壁的过程中,因梯子断裂而摔倒受伤。老何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135天,花费医疗费26万余元。2025年5月,永州市柳子司法鉴定所对老何所受损伤的残疾等级等项目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老何遗留言语不清、对答障碍,右侧上肢肢体肌力2级以下,右侧下肢肢体肌力4级,目前的残疾等级为五级。

因赔付金额问题,双方协商无果后,小何向法院起诉,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07万余元。

多方聚力,法理情交融破僵局

“老何现在确实说话都说不清,他妻子又患有精神疾病,现在全家就靠他儿子小何一个人撑着。”珠山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阅卷后发现赔偿金额巨大,立即与该村村支书交流案情。谈起小何一家,村支书也深以为憾。

庭前调解阶段,承办法官与双方律师进行了多轮沟通,却毫无进展。双方主要就装修承包方式、粉刷外墙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责任划分等问题分歧巨大,矛盾十分尖锐。为尽快查明案件事实,特别就双方提交的由同一人出具的两份前后矛盾的证人证言,承办法官先后两次找到该证人核实相关事实。

“我跟原被告双方都是老弟兄了,耍了一辈子,现在出了这个事情,我们也觉得很造孽,但是,请法官放心,我一定如实陈述,绝不偏袒任何一方。”找到证人李大爷时,他斩钉截铁地说道。

“秦大爷是我们村的老村支书,杨大爷是我们村的老村长,两位伯伯都是老党员了,为人做事在村里面都是响当当的。事发后,听说秦大爷当天就垫付了5万元医疗费。”承办法官在案涉现场勘察时,现任村支书跟承办法官拉起了案情。通过两次找证人调查核实情况和现场勘察,承办法官对案情有了较为清晰的轮廓。

庭审过程中,双方律师唇枪舌剑,辩论激烈,但双方当事人一直都很沉默,偶尔申辩补充几句。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问两被告是否还愿意调解,两被告直直地看着小何:“那要看小何什么意见了,我们也都是快80岁了,也都是靠小孩赡养的了,太多了,我们也拿不出来了啊。”

小何低着头,沉默不语。

案件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秦大爷赔偿老何各项经济损失12.6万余元;杨大爷补偿老何2.6万余元。案件判决后,双方虽然也打电话过来与承办法官进行过抱怨,但经过释法说理后,均未上诉。

判后答疑,主动履行解心结

案件判决后,承办法官想起与村支书的聊天、与证人的谈话等办案点滴,心里总觉得这个案子这么判后再申请执行,对于双方及以后的感情修复都不是最佳选择。

“唐律师,我们这个案件现在都已经判决了,你能不能再跟老叔说下,让他主动履行算了?”承办法官在忙完工作之后,主动拨通了代理律师的电话。经过一番沟通,被告的代理律师答应去做被告的工作。

二十多天之后,秦大爷打来了电话。原来,代理律师与秦大爷进行了多次深入交流,结合判决书从法律、情理等多方面进行了普法,秦大爷终于同意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秦大爷表示,对案件判决赔偿款没有什么异议,但因为家离镇上比较远、年纪大了不会线上支付,请求法院帮忙收下赔偿款。

承办法官这下犯了难:清点10多万的现金,光是数也要数半天,还不敢打包票验明钞票的真伪。一个想法在承办法官脑袋一闪而过:之前在审理金融借款案件时,与各银行成立了金融调解组织,可以与珠山当地银行的负责人沟通,让秦大爷直接把现金存到原告银行卡里,这样既避免了查验赔偿款数量和真伪的麻烦,也方便原告儿子尽快将该笔款项用于其父亲的治疗。

“罗行长你好,明天上午十点半,我们到贵行柜台存12万余元的款项,请你给我们安排下柜台?”经过反复沟通和确认,最终将存款银行和具体存款时间确定下来。当秦大爷颤颤巍巍地从包里拿出十多扎包了一层又一层塑料袋的百元钞时,小何一直紧锁的眉头终于打开了。

“小何,你莫着急,接下来,我们还要继续作杨大爷的工作。”在秦大爷将12.6万余元赔偿款现金存到小何账户后,承办法官把目标放在了另一个被告身上。经过与被告的律师和被告的儿子多轮沟通,杨大爷最终也答应按照判决书主动履行判决。

于是,便有了小何离开法庭时连声道谢的那一幕。

案结事了,“枫桥经验”润乡邻

“一纸判决不难下,但案结事了才是目的。”承办法官表示,农村法庭处在矛盾化解最前沿,很多纠纷不能只求“判得下”,更要做到“事了人和”。珠山法庭将判后答疑、执源治理与多元解纷贯通起来,既解当事人的“法结”,更解“心结”,让赔偿款尽快到位,也让矛盾双方慢慢放下芥蒂。

下一步,珠山法庭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法庭+基层组织+调解组织”等多元解纷模式,做实判后答疑、主动履行引导和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用有温度的司法守护乡村安宁,赋能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责编:左爽

一审:杨友林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